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18]3号)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组织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重点课题: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重大决策,紧密结合我省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等重大部署,聚焦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对策性研究。
一般课题: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实际,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应用价值。
二、申报要求
1.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不得兼报。申报重点课题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
2.我校将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不推荐非教育研究类选题;已经获得省社科基金、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三、课题申报提交材料和时间
1.报送的材料包括:①《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8版)》一式1份;②《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8版)》一式3份;③《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④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2.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15日
材料报送地点:高教研究所(图书馆401、402)
联系人:华菊翠、吴爱萍
联系电话: 86536、86346
附件1:《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附件4: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
附件5: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高教研究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