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9]1号)和《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组织课题申报及资格审查。我校将按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有关指标限额要求,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推荐。
二、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但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15日之后出生)。
三、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四、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万元、国家重点课题为35万元、国家一般课题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西部项目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3-5年完成,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
五、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申请书》材料一式2份(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5份、申报数据汇总表1份以及电子版文本。课题申报材料须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六、课题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3月4日
材料报送地点:高教研究所(2号楼301、611)
联系人:华菊翠、吴爱萍
联系电话: 86536、86346
附: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19]1 号)
附件2:《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附件3:《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根据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附件4:《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投标书》
附件5:《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附件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它类别)
附件7:《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其它类别)
附件8:《2019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高教研究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