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30日 16:47 浏览:92
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与基本要求
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2020年度、2021年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
二、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4版)》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各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一册(材料不退还),此材料无需提交电子版。
3.根据要求,对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不符合鉴定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结题鉴定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高教研究所(3号楼305)
联 系 人:李萍,李伟
联系电话:84106536,13591193011
 
附件:
高教研究所(学报编辑部)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