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现将我校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具有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结合实践自拟题目。
二、申报人员
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不得兼报。
申报者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
三、申报额度
本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限额30项;学校将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力避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35岁(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以下的青年申报者占申报总数的比例不得少于35%。
四、申报要求
学校将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切实履行初审责任;加强对课题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申报人要政治立场坚定、意识形态端正,自觉遵守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纪律要求,坚守正确学术导向和价值导向。不推荐非教育研究类课题;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各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确保青年科研人员的申报比例。
五、课题申报提交材料和时间
1.纸质材料:《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6版)》(详见附件2)1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6版)》(详见附件3)2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1份。评审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高教研究所综合办公室(校部303房间)
2.电子材料:将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李伟OA邮箱。
3.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伟、李萍
联系电话:86536、89619
附件
高教研究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