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年07月11日 10:40 浏览:46
校内各有关单位:
日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6/0708/c431030-40756095.html)。其中,教育学科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我省由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
2.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由高教研究所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3.省规划办受理截止时间7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请申请人于7月16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李伟OA邮箱。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高教研究所综合办公室(校部303房间)
联系人:李伟、李萍
联系电话:86536、89619
附件
高教研究所
2026年7月10日